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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悉心调解九旬老人赡养纠纷

2012-05-22 00:00:00

法官悉心调解九旬老人赡养纠纷

        日前,经广德法院法官三次上门做工作,九旬老人罗某与五个子女就其赡养问题达成了协议,一起赡养纠纷成功调结。

    今年已90岁的老太太罗某家住农村,有三子二女。老伴早已病故,孤身一人,因原住房屋漏水无法安身,现暂住在孙女黄某家中。老人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如今,老人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但五个子女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却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老人的大儿子也已进入古稀之年,失去了劳动能力,还得靠自己的女儿黄某和女婿供养。黄某既要照顾自己父亲,又要照顾奶奶。老人想在孙女家长期居住,同时要求其他子女给付赡养费用、医疗费用等,但子女一直没有履行。老人一气之下,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将五个子女一齐告上了法庭,要求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受理案件后,为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同时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年纪偏大,出行不便,且案件事实简单明了,承办法官便与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三次上门现场进行调解。结合案件实情,承办法官从情理入手,让老人的子女明白,尊老赡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既是给父母尽孝心,又是给子女树立榜样。经过法官循循劝导,老人和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理解,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老人由大儿子、二儿子轮流赡养,由于大儿子年事已高,由黄某代其父履行赡养义务。看到自己晚年的生活安定问题得到了解决,老人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主办单位:安徽省广德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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