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人民法院在司法技术工作中严格落实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2015年至2016年第一季度,该院受理对外委托案件207件,其中评估类案件34件,法医类案件116件,拍卖类案件22件,文检类12件,其他类23件,评估标的额4280万余元,拍卖标的额6467万余元,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业务学习。近年来,该院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类案件类型增多,案件复杂程度增大,司法技术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该院司法技术室从加强自身业务素养出发,加强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类法律知识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文件的系统学习,坚持严格司法,规范司法,不断完善和健全工作制度,使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做到步步有章可循,给当事人监督司法技术工作建立重要监督尺度。
加强沟通交流。在对外委托、拍卖、评估、鉴定的工作中,该院司法技术室加强与各庭室的沟通,向主办法官析明委托司法评估、鉴定、拍卖的相关事项、进程及对外委托的相关手续等;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耐心听取当事人对外委托事项的要求,及委托所产生的相关的权利义务,严格做到节点要求通知当事人的必通知,没有要求通知但法官认为有必要告知当事人的也主动告知;加强与对外委托机构的沟通,无论是拍卖公告内容的核对、费用的收取标准还是现场评估、拍卖的监督等涉及到推进工作的事项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进行沟通,确保司法技术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顺利推进。
注重公开公正。做好“三个统一”,委托案件均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办理,鉴定、评估等工作先由当事人协商选择机构,若协商不一致,则通过公开随机摇号确定机构,增强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除对所有拍卖案件在平面媒体公告外,还将对外委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并监督拍卖机构将拍卖信息发布到联拍网,借助网络实现网上司法拍卖,利于当事人、社会各界参与监督。2016年以来,该院共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