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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法院首例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案件执结

2017-08-03 10:12:02

             胡某欠黄某债务3万元,一直拒不还钱,并为躲避还债,故意将名下银行卡内的余额全部转移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以为就此“万事大吉”。没想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竟然被法院冻结。近日,广德县人民法院首例采取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的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073月,胡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黄某借款50000元,约定利息为6000元,并于当日向黄某出具借条一张,徐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还款到期后,胡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担保人徐某于2008年还款20000元,2009年还款6000元,尚欠30000元未归还。黄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1511月诉至广德法院。后经法院调解,黄某与胡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胡某于20161月开始每半年给付黄某6000元,直到还清30000元为止。

调解协议达成后,胡某仍未按时归还款项。20173月,黄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胡某名下的银行卡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均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在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之时,执行法官通过对胡某支付宝账号查询,发现内有余额30700元。执行法官立即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达协助冻结资金通知书,并第一时间赶往支付宝公司,现场成功冻结了胡某的支付宝账户。

冻结三日后,胡某主动找到法院要求尽快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协调下,胡某一次性支付黄某借款30000元。法院也及时解除了对胡某支付宝账户的冻结。

随着科技信息时代的发达,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手段日趋多样化。此次采取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助力案件顺利执结,是广德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一次新的尝试,开创了法院执行工作新思路,有力打击了老赖逃避执行行为,为攻克“执行难”问题开辟了新路径。

 

 

                                   袁小蕾

 

主办单位:安徽省广德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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