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联系走访制度,由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司法所长、社区工作者定期联系走访社区矫正人员。
一是适时走访,以情感人。选择社区矫正人员生产生活空闲时、生产生活遇到困难时走访。做到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入矫初必访、自身遇到危难时必访、家庭遇到重大变故时必访、严重违反骄规时必访、宣布解矫前必访。
二是因势利导,以理服人。走访时,针对矫正人员家庭背景、个性特点进行耐心、真诚的开导劝解和帮助教育,让其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不动辄揭短,恶言相向。
三是纠编止错,依法治人。执法检查过程善于观察矫正人员的细微变化,及时纠偏止错;对于发现的严重违规现象,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依法处理。
截止目前,累计联系走访社区矫正人员657人次,实现在册入矫人员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