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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15-04-17 00:00:00

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文件,命名我县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省共有16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近年来,广德县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起普法工作“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小组主抓,相关部门共管,职能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以法治创建为重点,按照法治广德建设纲要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法治广德建设新突破,大大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在工作中,广德县积极探索法治创建的创新模式,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县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发展。在抓好学法用法、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的同时,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法治文化载体和普法阵地作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了法治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夯实了法治县建设基础。

经过努力,广德县公民的法治意识有了新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新提升,法治广德建设有了新突破,法治创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主办单位:安徽省广德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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