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滩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
平安创建如同编织一张网,从纵向看,上至中央、省市下至县乡再到村一级。从横向看,涉及学校、医院等等,网罗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网内的成员就如同细胞一样,共同承载着创建“平安中国”的梦。
在深化平安建设过程中,有一系列影响到平安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问题,这一系列问题就会“吞噬”细胞,就会阻碍平安建设的进程。在乡镇推进平安建设过程中,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以法治引领,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培育地方特色文化,那么平安创建就会在最基层筑牢,就会深入持续推进。
一是坚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推进平安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同样,在推进平安建设过程中,更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虽然说“成事在人,谋事在天”这一句话有它的局限性,但是一项好的制度需要靠人来推动,一个好的政策需要靠人来落实,而推动制度落实的关键之一在于靠领导推动。乡镇平安创建过程中,如果光靠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推动,难度很大。那么村、社区两委干部就显得至关重要。“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是群众选出来的,是群众的代表。在维护当地稳定,促进当地和谐起着关键因素。所以说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是平安建设工作的基础,只有培养和打造一支团结、有战斗力的领导班子,才能把平安建设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发挥好法治对平安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法治“潜功效”发挥得越好,平安建设的基础就越稳固、效果就越持久。我们要从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高度,深刻认识法治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优势,自觉用法治思维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关系,把法治方式贯穿于平安建设全过程,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是法治的基本价值,也是平安建设的基本目标。法律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和规范行为的准则,只有依法办事,才能实现保障人民权益与维护社会秩序相统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把平安建设更好地纳入法治轨道。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群众不合理的诉求要解释到位,对生活困难的群众要帮扶到位,对触犯法律的违法分子要坚决打击,只有这样,在推进过程中贯穿法治思维,平安建设才能更持续、更深入。
三是坚持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来推进平安建设。良好的体制机制为平安建设走向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供保障,益根基而利长远。要按照四中全会的部署,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乡镇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四是坚持创新机制体制方式来推进平安建设。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积极推动体制创新,要进一步更新观念,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平安建设,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向党政主导、社会共治的社会治理体制转变。现代社会,善不善于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局面,是衡量党委和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平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方要携手同心一起完成。同时,要培育文明、理性、法治、谦让的地方文化,逐步根除群众“佛争一柱香,人赌一口气”等逞凶、斗狠的陋习,逐步建立小事讲谦让、大事讲道理、不可调和讲法律、社会地位比发展,群众公信比奉献的民间自治文化,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引导村民积极依法理性参与社会治理,共建平安家园。
国泰民安,民心所盼。乡镇要按照上级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把平安建设继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