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全县政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
2、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全县综治委专门机构的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4、负责防范和处理 “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工作。
5、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纠正执法不严等违法乱纪现象;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错案追究制。
6、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制约的同时搞好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7、负责协调、指导和督办全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8、研究提出一个时期内政法工作的重点,并作出全局性部署,督促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组织推动政法各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9、负责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干部;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0、办理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中共广德县委政法委员会 |
党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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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县政法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平安广德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在平安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大维稳工作力度,牢牢把握维护国家安全总体形势、妥善处理各种问题,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二是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三是进一步深化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是进一步提升网格化管理工作水平。五是进一步夯实综治维稳工作基层基础。六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七是进一步推进新杭镇牛头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在法治建设方面:一是继续落实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二是全面启动“七五”普法。三是大力推进法治信访。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强化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完善集中培训制度,着力解决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方式、执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实干作风,重点围绕增强群众安全感、化解矛盾纠纷、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研究确定承诺事项,强化督促检查,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强化工作保障,改善基层工作待遇和生活条件,努力把年纪轻、政治强、有能力的政法干部稳定在基层一线。
第二部分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4.45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24.99万元,占6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万元,占23.1%;医疗卫生支出8.29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16.17万元,占8.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4.99万元,占6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万元,占23.1%;医疗卫生支出8.29万元,占4.3%;住房保障支出16.17万元,占8.3%。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24.9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减少)16.03万元,增长(降低)14.7%,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24.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4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5万元,增长0.8%,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预算8.2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0.9%,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8.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16.1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75万元,增长1%,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2.51万元,“提租补贴”预算3.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6.4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29.0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0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有此项基金的单位需说明)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广德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194.45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收入预算19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45万元,占100%。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支出预算19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45万元,占95.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8万元,占4.1%,主要用于日常运转类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本级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广德县委政法委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广德县委政法委各单位无车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广德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广德县委政法委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广德县委政法委局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广德县委政法委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广德县委政法委局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广德县委政法委局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广德县委政法委局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